(2025年7月30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兰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着力构建全方位绩效管理框架,健全制度体系、拓宽评价维度、强化协同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当前财政管理要求和全区发展实际,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部分部门单位成本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和精细化程度不足,“重投入、轻绩效”的倾向尚未完全扭转,项目前期论证的充分性有待加强,潜在风险防控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结果的应用效能有待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的融合度不够,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刚性不足,对优化政府治理、提升决策科学性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会议建议,(1)强化主体责任,筑牢绩效根基。要切实压实各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成本意识,牢固树立成本与效益并重的理念,引导部门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中强化前期论证,精准评估资金需求与预期效益,从源头上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坚决防范隐性债务风险。(2)构建科学指标,加强体系建设。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为绩效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标尺”,探索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实行分类评价管理,突出管理重点。加强部门自评与第三方评价的指导与监督力度,确保评价报告内容详实、结论客观、建议可行。(3)健全应用机制,强化结果应用。要进一步打通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优化的衔接渠道,强化结果应用的刚性约束,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调整、政策完善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确保绩效评价真正发挥改进管理、提升效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