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急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探讨“执法+服务”工作新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应急执法效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全区应急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办案能力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企业重复检查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应急管理执法面广量大任务重的现状短期内不会改变。四是市场主体满意度相对落后。严格监管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时难以平衡,造成市场主体满意度不够高。
会议建议,(1)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推动轻罚免罚清单落实,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严格落实入企报备制度和“企业宁静日”制度,做到“无事不扰”。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持续在全区组织开展执法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点对点帮扶宣讲,贴心解决企业所盼所需。(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行、执法、服务三方面能力,打造“业务精通、执法高效、服务优质”的执法队伍,实现“一专”向“多能”发展,增强应急队伍执法能力。(3)强化规范精准执法。要突出严格监管执法,严查严管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坚决防止“宽松软虚”。要分类分级精准执法,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严防失控漏管。(4)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要聚焦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和数字化;提高基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科普宣传,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常态化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5)提高应急执法成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切实保障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四项整治走向深入。充分利用非现场执法模式,通过线上执法,精准识别企业违法行为,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切实提高应急执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