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兰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牢固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紧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实现了财政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和资金使用的“高效益”。
会议指出,虽然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了新跨越,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工作推进不均衡。目前,全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内设部门之间不平衡的现象。总的来看,财政部门热其它部门冷,部分部门单位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认知,部分评价报告还存在质量不高、可用性不强的问题。二是指标体系不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评价指标设置与评价目标关联度不够。
会议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约束。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好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围绕职责和行业发展规划,提升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大绩效评价考核力度,提高绩效管理质量,积极推进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入。(2)完善评价体系,增强绩效管理约束力。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提升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绩效指标成体系、可量化、易考核。(3)重视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强化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具体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