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兰山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在摸清资产家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资产效益进一步体现,有效发挥了国有资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忽视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影响整体管理质量和效率。二是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个别单位资产登记变更注销处置盘点不及时、资产核算不准确,家底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力度不够。国企内控制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企业管理不规范,部分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资产结构不优,整体经济效益不高,面临巨大挑战。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明确职责,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1)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我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切实增强各部门单位规范管理意识,指导各单位明确国资管理专人专责,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提升管理水平。(2)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确认、登记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用。(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质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体量优势和带头示范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促进国有资本在产业引领、社会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作用更加突出。运用市场化思维、手段和机制激发国企内生动力,自我发展、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