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严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举措,守好了广大市民的“粮袋子”,完成了粮食安全目标任务,有力的保障了我区粮食安全。
会议指出,兰山区粮食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压力较大、粮食规模化经营不足、粮食精深加工业发展滞后等问题。
会议建议,(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将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底线来抓。(2)围绕“藏粮于地”,加强耕地保护。强化底线思维,严守耕地红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严格落实全区22.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全区26.14万亩农业用地面积,加强撂荒地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3)围绕“藏粮于技”,加大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加强粮食作物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等技术培训指导,加大推进粮改饲项目,搞好种植业结构调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完善农技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大行动。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推广优质品种,实施良种良法良制、节水农业、绿色防控等行动。立足“确保稳产、力争增产”的目标,实现夏粮、秋粮作物产量“双增产”。(4)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种粮任务。积极营造粮食安全浓厚氛围,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恢复耕种、守护好“米袋子”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珍惜耕地、种好耕地的自觉性,让群众更加重视粮食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跟进落实粮食播种面积任务,加大对各镇街的跟踪督查力度,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5)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助力农民增产增收。依法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育代插、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订单种植、烘干冷藏、质量可追溯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粮食生产管理水平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对种粮小农户的服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发展,提升农业附加值,让更多企业、群众在粮食产业链上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