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兰山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适度举债、强化监管、严控风险原则,既保证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又实现了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综合债务率处于安全警戒线以内,债务风险级别较低,在全市处于低端水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上平稳可控,并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拉动全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由于新增专项债券争取力度逐年加大,全区债务规模有所增加,政府综合债务率提高,虽然仍处于“绿色”风险等级,但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财力增加缓慢,应引起重视,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
会议建议,(1)强化债务风险意识。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加强风险管控的要求,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统筹债券资金需求,避免债务规模过快增加。加强预警监测,强化追责问责,从严整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发生。二是要继续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全区的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监测预警和科学分析,对政府融资债务的偿还、管理和决策进行评估,防范政府融资债务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划分偿债责任,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降低总体债务风险。(2)强化债券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研究把握最新政府债券政策, 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缓解财政压力。把握好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基础工作,最大限度的争取新增债务发行额度。二是要在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时保质完成已争取到的项目建设任务,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因项目进度、质量等问题影响后续债券资金争取。(3)强化债券绩效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浪费。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抓好资金使用过程管理,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着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