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兰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紧紧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向绩效要财力”为主旨,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主线,持续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虽然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了新跨越,但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观能动不够。部分部门单位绩效理念不强、绩效意识淡薄,缺乏讲求绩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认知,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上。同时,个别部门单位内部绩效管理“业财”衔接不畅、管理权责不清、责任不明,导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绩效管理质效打折扣,给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带来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二是中介机构专业素养不扎实,工作质效不高。思想理念守旧,始终按照惯性思维、单一方式应对工作,缺乏系统谋划,未能有效突破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导致报告质量不高、工作质效不佳。存在理论学习不精、业务实操不强的问题。第三方机构理论水平和业务实操达不到当前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成为影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桎梏。
会议建议,(1)以培代训、以训促学。组织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议,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点对点精准服务、面对面解疑答惑,逐步构建“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理念。(2)以考促评、以评促建。组织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参加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评审会,聘请专家现场评审打分,努力营造“知绩效、懂绩效、用绩效”的氛围。(3)深化竞争性评审模式。通过“择优选聘”的方式,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报告质量和服务水平。(4)拓展交叉式评价模式。持续拓展“绩效自评抽查”“绩效运行监控”“部门整体评价”“重点绩效评价”交叉组合方式,发挥评价联动效应,实现绩效评价质量和绩效管理水平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