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区决策部署,全面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工作机制规范有序,保障措施有力有效,在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品牌建设、安置就业、拥军优属等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深入推动了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宣传不够、尊军崇军文化氛围不浓;二是退役军人基层服务保障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四是退役军人信访诉求还需持续用力。
会议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军崇军良好氛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着眼依法依规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加大力度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推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形成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2)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建设,大力促进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规范,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发展“五有”成果,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解决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中遇到的人财物等难点问题,向基层投放更多力量、调配更多资源,补齐基层短板,夯实工作基础,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3)坚持多措并举,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完善转业干部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考核办法,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强对转业干部安置的考核督导,确保安置岗位数量和安置质量。构建就业创业扶持机制,大力筹措优质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促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4)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涉军信访积案,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压实“三个责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工作,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增强大局意识,力争做到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