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会议指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应当进一步完善:一是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部分司法干警没有理清有为和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缺乏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现象,从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知不足。人民调解工作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文件、口头上,还没有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没有形成共识和合力,从而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三是司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司法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对人民调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了解不深、不透,在调节过程中往往只凭过去老经验、老方法,无法做到依法依规进行调解。
会议建议,在下步工作中,(1)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原则。把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驰而不息开展下去,抓紧抓实,形成长效机制,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2)以规范执法为主线,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融入、全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3)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监督制度,健全复议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注重证据收集,完善听证、内部监督检查、集体讨论、内部报告、案例剖析总结等制度,提升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4)以阵地建设为载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基础保障和业务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