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保质量”的要求,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公办资源逐步扩大、办园条件得到改善,教师素质不断提高,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会议指出,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没理顺,监管机制不健全,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二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公办园占比不高,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应建未建、高额出租等问题严重;三是教师队伍建设薄弱,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太低,专业素质整体偏低;四是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会议建议:(1)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好省定生均公用经费710元的财政拨款标准。各镇街应将中心幼儿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以确保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训、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2)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要逐步完善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覆盖面,确保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小区建设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做到与其它建筑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对应建未建的,要通过补建、改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未办成普惠性园的,要采取回购、收回、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将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对应移交没有及时移交的,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移交手续 对挪作他用的,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同时要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3)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幼儿教师管理平台,新入职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等应持证上岗。根据目前幼师资源短缺的实际,在每年的教师招聘计划中适当增加幼师的招聘比例,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老师配备问题。依法落实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解决好聘用教师“同工同酬”问题。继续加大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全员培训,提升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4)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要坚持学前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强化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开展科学保教,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联动机制,对校舍、校车、食品卫生、教具安全等形成常态化监管。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办园行为,杜绝安全隐患,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