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区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扣公益核心,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行权,在安排部署、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法治兰山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作为一项开创性、探索性的工作,公益诉讼在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公益诉讼职能的认同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还存有偏差,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也还不够深入。二是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面对公益诉讼这一全新职能,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工作机制、保障机制也还有待完善。三是公益诉讼队伍的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破坏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诸多专业领域,检察人员在办案能力、知识储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
会议建议:(1)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区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职能定位,服务中心大局,切实增强履职担当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广泛争取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支持和参与。(2)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汇聚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要聚焦行政单位对公益诉讼的认可度和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迫切需求,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联合办案等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完善执法程序,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3)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区检察院要始终坚持“公益”这一核心要素,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要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的知识储备和办案水平,要注重探索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高办案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