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着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1-6月份,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2061万元,同比增长27.2%,占年初预算的65.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同比增长1.5%。财政收支顺利实现了双过半,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应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是:一是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收入结构亟待优化。工业和商业税收贡献率偏低,房地产业提供的税收占比偏高问题依然突出,且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观。二是受政府投融资政策急刹车影响,我区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困难。随着国家陆续出台投融资政策,政府各项融资急刹车,我区大班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创城投入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都将出现困难。三是体制因素造成财力缺口持续扩大。各级必保的硬性支出有增无减,解决民生欠账、弥补转型成本、支持推进改革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调资等增支政策陆续出台,农村低保、居民医保等民生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再加上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PPP项目付费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等,刚性增支因素不断累积叠加,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四是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会议建议,为做好下半年的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区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会议提出以下建议:(1)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统筹财政资源,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全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改造升级,增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新兴经济,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培育新动力。财税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用好用足政策,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严格执行预算法定要求,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编报水平。按照预算法规定,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部门项目库建设和中期规划管理,进一步细化报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决算草案,理顺财政和部门的支出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和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解决预算执行中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的问题,切实改进预算、决算编报质量。要重点加强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和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3)落实财税改革政策,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水平。要密切关注国家财政改革动向,超前研判,主动谋划,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改革措施。要积极做好地方各级收入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工作谋划和推动,加强对重大财政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保障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要聚焦民生重点,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做好财政兜底保障。(4)强化财政资金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处置,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加大督查力度,探索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及审计整改结果与财政预算分配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预算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