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法院《关于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创立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激发审判活力,提高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指出,对照改革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区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权责统一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还需加快构建;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未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团队运行模式还需进一步的优化磨合;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仍有一些案件存在审限过长和法定期限内无法审结以及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会议建议:(1)深化认识,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主动作为,要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审判职能优化和办案质量提升,解决长期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让司法真正“去行政化”,为公正司法提供更好的组织保障。(2)多方争取,多渠道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区法院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待第二批员额法官的改革方案确定后,要尽快稳步实施,配齐配强法官队伍;要积极探索司法辅助人员的招录与配置;要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特点,建立起相应的录用、培训、考核、晋升、保障等制度,尽快建立一支配置均衡、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审判队伍,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现实问题。(3)建章立制,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区法院要进一步改革监管内容和监管方法,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要公开办案流程,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对每个案件实行全程无死角监督,进而形成高效的监督机制;要强化审判执行纪律和案件督办工作规程;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人员素质,提高审判质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