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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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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10:41 浏览统计:

(2018年5月30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坚持“生态立区”战略,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建设“美丽兰山”,构建和谐发展示范区为总体目标,一手抓环境污染治理,一手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和执法力度,有效地提升了全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地努力。2017年,全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6.4%,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3.4%。

会议指出,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日渐增大,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问题日趋复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将长期存在。一是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三是环境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会议建议,(1)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动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环境保护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把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一稀缺资源保护好利用好;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加快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新常态;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环境保护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绿色化发展之路。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推广绿色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要进一步增强推动环保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为目标,认真履行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美丽兰山建设。(2)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针对燃煤、扬尘、尾气、挥发性物质等重点污染源,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坚决关停、淘汰、搬迁重污染企业。加强对散、乱、污企业、西部板材企业的整治力度,促使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动煤炭清洁燃烧和天然气替代,最大限度减少煤炭消费量。加大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工具中的应用力度,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总量,加大高污染车辆限行力度。采取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严格控制各种扬尘污染。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彻底杜绝秸秆焚烧。二是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搞好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畅通雨污管道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大重点流域,特别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柳青河、南涑河流域水质环境,重点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三是严格行业准入,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四是切实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防止企业偷排、漏排。(3)进一步理顺环保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镇街职责,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考核,加大生态补偿奖惩力度。要建立严格的环境执法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各级环保执法机构,落实“五定”措施和共同监管责任。要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机制,严格规范自身的环保行为,调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履行环境监督的积极性,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对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提高企业与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环保事业的良好氛围。(5)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环境安全。强化和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整合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环境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管标准化的要求,充实执法队伍,保证环境监管经费,提升环境监管工作人员装备配置水平,提高环境监管的工作效率。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积极探索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执法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应有处罚,让法律的“钢牙铁齿”发挥应有的作用,把执法过松、过软的状况彻底改变过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走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圈,形成环保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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