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政府主导战略,围绕构筑大旅游格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全面叫响“商都水城·文化兰山”品牌,在旅游规划、大项目建设、A级景区及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推动了全区旅游产业不断发展。
会议指出,全区旅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旅游业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定位不清晰,缺乏大手笔、大气魄的顶层设计。二是旅游项目引进建设针对性不强,特色旅游大项目少,缺乏品牌效应,旅游深层次开发不够。三是旅游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直接服务于旅游者的必要功能元素设置不足或不合理。四是对旅游业的投入不足,缺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企业对投入大、见效慢的旅游项目主动性不够。
会议建议,(1)进一步突出打造“商都水城·文化兰山”品牌。要突出兰山地域特色,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统筹规划,科学整合,大力发展水城旅游、商贸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对全区旅游资源和项目进行统一包装、统一营销,精心策划开展高水平、高品位的旅游品牌宣传活动,加大旅游广告宣传力度,叫响兰山旅游品牌。(2)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商旅融合、文旅融合、农旅融合、城景融合,加快推进兰山旅游购物商城、书圣国际文化城、乡村旅游集中连片开发,金锣生态农庄、中华合园后续建设,开发“沂州镇山”等旅游综合体建设。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跟进靠上,加快进度,通过重点项目的建设,带动特色旅游业发展上水平。各镇街道、各景区要做好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建立重大旅游项目管理库,积极启动旅游重点项目包装策划,加大储备旅游项目招商转化工作力度。(3)进一步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区政府要加快制定完善促进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挖掘用好我区旅游资源,提高发展效益。要理顺旅游行业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权威和行业管理协调功能。要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商品研发等。(4)进一步加强旅游综合配套建设。要充分发挥我区中心城区的优势,大力发展餐饮住宿和休闲娱乐业,加强旅游购物中心、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建设,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服务体系,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加快完善休闲购物等旅游功能和软硬环境建设,另一方面要打造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软实力。(5)进一步深化旅游业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战略,进行市场化运作,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督促其投资到位,建设达标。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探索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的“精简、高效、务实”的旅游管理体制和“减少成本、提高效率、有序运转”的旅游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