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坚持、三个把握、三个重点、三个着力”的总体工作思路,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4.44亿元,同比增长8.5%,完成年度计划的4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4亿元,增长14%,完成年度计划的54.4%。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1.2:56.9:41.9,优化为1.3:53.6:45.1。总的看,在经济增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减缓,投资压力加大,外贸进出口出现下滑,对实现稳增长目标形成压力。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约束进一步趋紧,对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繁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会议建议,(1)以“三引一促”为抓手,助力产业升级。加强骨干企业培植力度,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大力推进现代产业招商项目和龙头企业技改项目的投资建设,统筹解决资金、土地、人才等瓶颈制约。同时,要下大力气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与考核制度。(2)抓好农业提质升级,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3)把推进商城国际化作为发展提升服务业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国际商贸名城计划。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电商、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商贸物流优势,努力保持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4)加快新型城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城镇化发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并落实我区的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新型社区发展规划。(5)整合旅游资源,打造旅游新亮点。大力实施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参与联动、文旅商融合、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战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水城商都·文化兰山”的旅游品牌。(6)认真落实民生政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更多财力用于民生事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