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侦查监督职责,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能力素质,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办案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侦查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有提升空间,侦查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由此带来的案件质量风险需要积极妥善应对。三是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四是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增强。
会议建议: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更新监督观念,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在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准确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努力维护司法公正。(1)提高认识,把侦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转变理念,高度重视侦查监督工作。(2)充分发挥侦监工作职能,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把依法惩治犯罪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密切关注公共安全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治安环境。(3)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侦监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侦查监督工作细则,细化监督工作程序和要求,健全与侦查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依靠信息化手段增强监督透明度、提高监督质量。(4)坚持以素能提升为目标,不断加强侦监队伍建设。要认真开展“侦查监督能力建设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有效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扎实推进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侦查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