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问题,以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以“食安兰山”品牌引领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抓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会议指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品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全区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食用农产品源头污染问题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禁限药物、添加剂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监管能力有待提高。人员编制配备不足,办公场所、设备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工作和追溯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少数不法分子道德水准低下,法制观念淡薄,诚信自律意识不强。四是社会共治局面尚未真正形成。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不够深入,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薄弱,新闻媒体和网络的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发挥不到位,群防群控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会议建议,(1)要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以及在学校设立食品安全课程,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法、守法和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水平。(2)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财政投入,想法设法配齐人员、装备。不断强化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行网格化监管措施。督促各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和“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跨部门协同应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3)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源头治理,下大力气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假劣农资、产地重金属污染、农业用水污染等问题。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小摊贩、小餐饮、小作坊、小食杂店以及农村市场的规范治理。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衔接配合。(4)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把查找问题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常态,努力排查化解各种风险隐患。创新风险管理、网格化管理、动态监管等措施,打造适应“新常态”的监管工作新模式。要建立完善“监督抽检、评价抽验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全区食品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基础数据库和诚信数据库,强化数据更新及时、真实、准确,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追溯能力。(5)要进一步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扩大消费者等参与主体,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改进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积极性、能动性,鼓励其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使其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调动多元主体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