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兰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确立了“三年任务,一年基本完成,率先整体脱贫,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因人制宜,一户一策”的脱贫思路,摸清底数,广泛动员,凝聚各方面力量,抓好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村干部有畏难发愁情绪,苦于找不到实施快、见效快的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二是有的基层干部创新意识不强,思路不够开阔,扶贫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在信息数据录入方面还存在内容不全、数据不准等问题。
会议建议,(1)在“百企精准扶贫联盟”援建工作的基础上,抓好爱心蔬菜大棚建设工作,打造兰山脱贫攻坚工作亮点。(2)抓好脱贫攻坚“百日会战”行动,加强督导调度,压牢压实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确保“大干一百天,决胜保全年”。(3)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切实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扩大富民生产贷、富民生活贷规模,确保完成市里确定的金融扶贫贷款任务。(4)切实落实好救助政策,对因大病致贫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确保按照规定进行救助;对特困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进行集中供养。要制定落实兜底政策,推进扶贫标准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