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9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方案,在经济新常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不断调整财源建设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1-6月份,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48342万元,增长31.9%;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817万元,增长32.5%。收入增势好、质量高,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上半年预算任务。
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很多困难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受“营改增” 五五分成比例政策影响,我区净划出税收收入较多。二是税源结构有待优化。兰山区工业税收贡献率一直偏低,房地产业提供的税收占比偏高。三是收支矛盾突出。近几年,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区的财力增长较慢,仅占收入增收数额的35%左右,而近年来的环保治理、教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的迅速增加,给我区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会议建议,(1)保持收入平稳增长,努力完成收支任务。密切关注收入运行情况,强化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协调税务部门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平稳有序入库。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跟踪服务,进一步涵养税源,加强税源建设,不断优化财政收入质量,切实增强可用财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确定时间节点分配资金,保障重点任务和项目加快推进。(2)严格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预算支出控管,真正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健全民生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继续加大对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3)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根本出发点,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提高公共财政服务水平。(4)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区政府重大项目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的监督,有效防止各种违规问题的发生;大力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预算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执行。强化往来资金清理,盘活用好闲置、沉淀财政资金。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促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