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中共兰山区委的提名推荐,兰山区第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有关选区补选陈伟、高兴先、房士栋、姜修伟、李晓文、李学正、刘志亮、王宗超、狄炳辰、李兆叶、王伟、宋瑞广、李明13名同志为兰山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补选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委派有关人员到各有关选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补选的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发给代表当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