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兰山区中型水库和库区水源地列入水生态保护区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兰山区辖区内有刘庄和施庄两座中型水库。其中,刘庄水库位于兰山区汪沟镇,沂河水系柳青河上游,是一座以防洪和工农业供水及农村饮水为主的中型水库,是汪沟镇农村饮水的水源地。施庄水库位于临沂城北35公里,李官镇施庄村西蒙河支流朱里河上,是一座以防洪减灾、工业供水为主的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是兰山区的备用水源地。当前,上述两座水库库区存在库区植被被破坏、化肥农药残滞留、保护区范围排污等问题,危及库内水体水质安全,并给水库管理带来安全隐患。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尽快建立保护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保护植被、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水质,构建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维护河湖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和良性循环,将刘庄水库和施庄两座中型水库列入水生态保护区,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兰山区中型水库和库区水源地列入水生态保护区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