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方城镇西石桥村部分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拟对方城镇西石桥村部分片区进行大产权土地开发建设,方城镇西石桥村部分片区东至新桥中学,南至育英路,西至振兴街,北至村民住宅,包括原新桥棉织厂、5家个体私营小企业、村公用墓地等,占地面积约45亩。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方城镇西石桥村部分片区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方城镇西石桥村部分片区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