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田家红埠寺村和赵家红埠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该报告中提出:田家红埠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拆迁临西九路以西、水田路以南地块和临西九路以东、水田路以北、村六巷以西地块的民房、企业,两个地块占地约128亩,其中集体土地约92亩,国有土地约36亩。村集体土地上现有民房104位、企业18家及公产一宗,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为砖混结构民房和自建工业园。国有土地上有临沂丽华包装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6646.9平方米)、田虎企业(占地面积2061平方米)、孙强柱企业(约5000平方米)等三家企业。赵家红埠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拆迁临西九路以西、解放路以北、村中心街以东地块和临西九路以东、解放路以南地块,两个地块共占地约71.33亩,其中集体土地约64亩,国有土地约7.33亩。集体地上现有民房88户、企业20家,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为砖混结构民房和自建工业园。国有土地上现有吉建华企业一家,占地面积4887平方米。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田家红埠寺村和赵家红埠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田家红埠寺村和赵家红埠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