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东至新华路,南至金雀山路,西至羲之路,北至家属院内北侧道路,包含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机关家属院,占地33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该片区共有宿舍楼21栋,居民住宅278户。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规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临沂市一轻局家属院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