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兰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该报告中提出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位于银雀山路与商城路交汇处东南角,东至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用地,南至老机场街,西至商城路,北至银雀山路,该片区占地面积17亩。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5]18号)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规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决定将临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家属院二期项目纳入兰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