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中共兰山区委的提名推荐,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有关选区补选王胜、张贵民两位同志为兰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补选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派有关人员到各有关选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补选的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发给代表当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