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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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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兰山区人大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3日 00:00 浏览统计:

(2016年9月29日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支撑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扎实推进法治兰山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必要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中心,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宪法宣传教育的高潮,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抓好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突出抓好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驱动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大美新”临沂核心区标志区提供法治保障。

二、 全面开展精准普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精准发力,按需施教,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牢固树立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一步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课教材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因地制宜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自身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推动创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创新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理念,采取人民群众喜爱、便于群众接受的方法,组织策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创新载体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阵地,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突出抓好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创新发展普法动漫、普法游戏、普法手机报、普法微电影等传播平台,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便民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推进法治兰山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总结推广“法德共进”“法德结合”“法德一体”等经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引导社会形成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普法责任制和保障机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积极构建与法治兰山建设相适应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督促引导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新闻媒体的普法责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鼓励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进一步充实壮大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普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法治宣传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贯彻实施。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认真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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