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气体,爆炸极限为5%-15%,与空气混合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危险性大,被列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标准提高,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我省相继推出“煤改气”政策,目前企业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已全面开始,“煤改气”已成了主流;在“煤改气”更新换代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相继暴露出来,引发的事故也频频爆出。如2017年12月19日我省潍坊市的一家化工企业因使用天然气加热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该起事故是继我市金誉石化公司“6.5”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后发生又一起性质严重,影响重大,教训深刻的典型事故。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差,对“煤改气”产生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变更管理缺失,有关管理及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目前我区环保执法部门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已成为常态化。义堂镇现有近千家企业使用天然气加工生产,许多化工、板材企业为赶订单抢产量的愿望强烈,加之今年化工产业明显上扬,一旦放松思想,降低要求,极易发生事故。为此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天燃气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关注”煤改气”过程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安全风险预判,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及时削减安全风险。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确保“煤改气”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相关企业和相关天然气供应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企业“煤改气”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二、完善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整改
近年来,“煤改气”变更管理不到位已成为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管道天然气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相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煤改气”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变更管理要求辨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所有操作人员要严格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严把准入关口,强化教育培训
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将有关从业人员资格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停产整顿。相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对涉及该行业的资格人员的操作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准入,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风险意识。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在做好”煤改气”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以杜绝类似悲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