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报请镇党委同意,对驻汪沟镇区级以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内容
对代表的考核主要从代表参会履职、调研接待、小组活动、联系选民、岗位业绩等五个方面进行。
二、 考核计分标准
(一) 参会履职(20分)
1、按时出席区人代会,按要求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5分,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2、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审议有关部门工作报告,积极参加分组审议,提出合理化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少于3条5分。
3、积极参加区、镇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等活动5分。
4、按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积极参加与履行代表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5分。
(二) 调研接待(20分)
5、深入实际,围绕全镇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不少于5次计3分;提出建议、意见、批评等不少于3条计3分;撰写有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至少1篇计3分。
6、年内参加接待日活动3次计3分,收集整理上报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少于2件计3分。
7、本选区内代表和选民见面活动不少于8次计5分,积极反映民意诉求。
(三)小组活动(30分)
8、代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六进六访”视察、调研活动至少5次30分,关注民生,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联系选民(15分)
9、按照“四带四联”要求,每位代表要至少联系10名以上选民5分;每位代表要至少联系1个社区或村居5分 分。
10、代表自觉接受选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5分。
(五)岗位业绩(15分)
11、在行业中表现突出的代表个人,受到镇级以上单位表彰计10分。
12、代表所在单位或村居集体由于成绩突出受到表彰计5分。
三、 考核办法
1、对汪沟镇20名市、区级人大代表实行一月一计分(百分制)、半年一通报、一年一总结的考核进度推进代表履职;
2、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根据代表履职档案记录,对参会履职、调研接待、小组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计分;
3、对代表联系选民情况的考核,通过向选民实地、电话了解情况方式计分考核;
4、岗位业绩考核以受表彰证书、奖章为准计分考核。
四、 考核结果运用
1、各代表总评分结果在驻汪沟镇区级以上人大代表中予以通报,参会履职等情况作为上报区人大依据同时在代表中予以通报。
2、人大代表撰写的调研报告和提出的建议意见等分结果,作为助推汪沟经济发展“金点子”评选活动依据;代表联系选民情况得分,作为“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履职评先树优活动依据。
3、代表得分届内连续获得前5名者,下届人大代表选举中镇人大主席团推荐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