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系代表制度
(1)镇人大主席团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采取分片联系代表小组和代表的办法,不定期地走访代表,联系选民,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2)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的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
(3)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应及时将上级人大印发的文件、学习资料分发给代表和代表小组;
(4)坚持代表来访接待日制度;
(5)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应及时了解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注意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2、专题座谈会制度
(1)针对本镇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由镇人大主席召集专题座谈会;
(2)专题座谈会召开前3天,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将拟定的会议议题通知有关代表,以便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征求选民意见。
(3)专题座谈会结束后,座谈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抄报镇党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抄送镇政府;
(4)专题座谈会不定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
(5)专题座谈会期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镇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必要时,请镇党委负责人和区人大领导参加会议。
3、评议政府工作制度
(1)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每年召集1-2次代表评议活动,评议政府及其部门工作;
(2)评议的内容主要是:镇人代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镇政府在工业、农业、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等;
(3)评议活动由本镇部分代表参加,也可邀请驻本镇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镇政府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参加评议会;
(4)每次评议,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要提前拟写好评议方案,向镇党委汇报后进行;
(5)代表平时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尚未答复或已经答复未达到代表满意的,评议活动中由政府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答复或解释。
4、代表经验交流会制度
(1)镇人大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验交流会;
(2)各代表小组总结典型经验材料,报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3)镇人大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代表工作;
(4)注意学习外地经验,注重培养自己的典型。每个代表小组每年至少总结2份典型材料。
片例会制度
(1)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划分的片例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2)会议由各镇人大常务主席、秘书参加,同时可邀请分工联系镇人大工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加;
(3)会议的主要内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业务,汇报交流阶段人大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等;
(4)会议由片例会小组成员轮流举办。会议情况要及时总结汇总,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