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接待站工作受理范围为兰山区区域内。
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计划和部署,结合镇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镇人大汇报工作情况。
4、积极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评议和走访选民等活动服务,了解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提供条件。
5、承接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和及时回复。
6、建立每单月一次的代表接待日制度,提前三天公布接待代表名单。
7、根据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定期将工作情况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送镇人大。
8、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9、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以及镇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