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建立组织
宣传发动
培训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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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日至
11月11日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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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2、召开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选举实施方案;
3、以会代训,搞好骨干培训工作。
4、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5、召开选举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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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
2、宣传教育工作要有声势、有规模,更要扎扎实实,讲究实效,并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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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划分选区
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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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至 12月1日
(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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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划分选区,划分选民小组,讨论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开展选民登记,编制选民名册;
3、召开选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查,以各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通过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具体办法;
3、发放选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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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区一般根据代表名额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分别大体相等。
2、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3、选举日的20日前(12月6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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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阶段
选举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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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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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2日至
12月11日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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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动选民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2、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3、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
4、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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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都要公布;
2、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名单要于选举日的15日前(12月11日前)公布;
3、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提名推荐的人选要认真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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