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堂镇作为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是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 基础设施建设、旧村改造等前期开发投资额度很大,上级重点镇优惠政策非税收入归义堂镇使用,义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返还政策还未兑现。
建议,每年度计划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照重点镇建设优惠政策应该全部返还义堂镇作为财政收入,但到目前为止这部分数额上交上级财政后,仍然是市财政10%,区财政45%,到镇仅为45%;在义堂镇发生的各类罚款等非税收入未纳入义堂镇财政收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按照取之于义堂、用之于义堂原则,建议市区两级财政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义堂镇财政收入,为义堂镇大开发大建设一定程度上破解资金短缺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