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调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2、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负责筹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事务。
3、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
4、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接待和受理代表与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主席团和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承担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7、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8、办理本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