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柳青街道人大网网上服务平台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柳青街道人大网
 
栏目导读
 
图片新闻
驻街道人大代表视察济南一...
2019年7月24日接待选民活动
微山县人大考察团来柳青街...
2019年6月20日代表接待选民...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大一行来...
人大代表调研学习培训总结
 
 

工作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柳青街道 >> 工作制度 >> 正文
 

来自:柳青街道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2日 00:00 浏览统计:
1、代表在任期内履行职务情况应当记入代表个人履职档案,作为对代表工作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2、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各项活动必须记录考勤。
3、人代会期间,代表因事或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提出书面的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4、在闭会期间,应当参加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以及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及执行职务的其他各项活动。如确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活动,应向活动组织者或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请假。
5、街道人大工委于每年底将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记录汇总存入代表个人履职档案。
 
 
 

Copyright © 2004-2015 www.lylsr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兰山人大信息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440*960)
鲁ICP备19045689号-1 Cl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