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在南坊街道建设11处公办幼儿园。
案据:近年来,随着北城新区的开发建设,青年路以南一期开发片区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区域内居民已全面回迁入住,辖区幼儿园特别是公办幼儿园不足的现象显现出来,致使片区内居民孩子“入园难”、“入园贵”,很多幼儿只能进入个体办的未注册的低档幼儿园。这些未注册的个体幼儿园,多数存在校舍简陋、幼儿教师教学水平低、幼儿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幼儿园还存在部分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南坊街道重视幼儿园建设工作,建设了街道中心幼儿园,部分社区配套建设了公办幼儿园,但是公办幼儿园的数量远远达不到社区群众子女的入托要求。2011年,北城建设指挥部和南坊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幼儿园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2012年初北城建设指挥部制定了建设南坊社区c区幼儿园、桥坊社区幼儿园、柳青苑社区幼儿园、岔河社区东区幼儿园、岔河社区西区幼儿园、朱夏社区B区幼儿园、曲沂社区幼儿园、金润社区幼儿园、明城社区幼儿园、小朱坞社区幼儿园、南坊B区幼儿园共11处幼儿园的建设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规划、选址和设计,但因资金等原因上述幼儿园建设计划未能落实。
方案:
1、由市、区级北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将11处幼儿园纳入2014年度建设计划,落实资金,明确施工时间和完成时限。
2、11处幼儿园建成后,由政府进行相关配套建设,建成公办幼儿园。
3、教育主管部门选聘公办幼儿教师,提高幼儿园的教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