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保障患者及时就诊,我区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患者住院期间,只需要交部分住院押金,出院时一次结清费用,支付个人承担部分,这项措施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尤其对经济条件较差的患者,提供了及时就医保障。但是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各医疗单均出现了个别患者出院后不结帐的情况,这其中有些确因经济因难无力支付,也有些患者有支付能力,医院多次通知仍然不结账,属于恶意欠费。以兰山区人民医院为例,2016年患者恶意拖欠医药费达30万元,近几年累计达200余万元。医院属于业务部门,对这种现象除了通过诉讼外,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国家政策对此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患者违法成本太低,导致恶意欠费现象屡禁不止,并有扩大之势,给医疗机构带来负担,降低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对此,提议由区医社会医疗保险办公室牵头,对恶意欠费的患者建立黑名单,定期统计、公布恶意欠费者名单,通过舆论压力减少恶意欠费;同时协调法院、卫生等部门通过集中诉讼等方式,追缴欠款;对黑名单上的人员,杜绝其购买医疗保险,实行“先付费,后诊疗”制度;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医保基金,对欠费资金给予部分报销,减轻医院、医生的压力。